液化石油氣儲罐定期檢驗細則
液化石油氣儲罐定期檢驗細則
1、資料審查
1.1原始技術資料
1.1.1設計單位資格、設計說明書、設計圖樣、強度計算書等。
1.1.2制造單位資格、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竣工圖、監檢證等。
1.1.3安裝、驗收有關文件和資料。
1.2使用技術資料
1.2.1運行記錄、運行參數、介質成分,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資料。
1.2.2修理、改造的有關文件和資料。
1.2.3歷次檢驗有關資料。
1.2.4使用登記證等。
2、準備工作
2.1蒸煮
2.1.1排盡罐內殘余液體后,向罐內進水至罐高的1/3左右停止進水。
2.1.2通過排污管向罐內進水蒸汽,水沸騰后再蒸煮6-8小時,蒸煮中、后期打開放空閥。
2.1.3蒸煮完畢,排盡罐內液體,打開人孔。
2.2安全防護和罐內清理
2.2.1對罐內進行含氧量測定,合格后人員方可進罐。
2.2.2拆除所有罐體與管道連接的第一個閥門。
2.2.3切斷與罐體有關的電源。
2.2.4進罐清理或檢驗時,應有專人監護,并有可靠的聯絡措施。
2.2.5罐內搭設腳手架,并清理罐內鐵銹、殘渣等。
2.3拆除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蒸煮前拆除)、安全閥壓力表送有關部門校驗。
3、內外部檢驗
3.1外部檢查
3.1.1設備銘牌是否完好,與出廠資料是否相符。
3.1.2罐體、接管部位和焊接頭有無裂紋、變形、泄漏及其它不正常現象。
3.1.3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3.1.4支座有無損壞,基礎有無下沉、傾斜、開裂。
3.1.5緊固螺栓是否齊全、完好。
3.2結構檢查、檢查以下內容是否合理
3.2.1封頭型式
3.2.2筒體與封頭的連接型式。
3.2.3開孔及補強。
3.2.4焊縫布置。
3.2.5支座形式。
3.2.6法蘭形式。
3.2.7排污口。
3.3幾何尺寸檢查測定以下數據,并記錄
3.3.1縱、環縫對口錯量,棱角度。
3.3.2焊縫余高、角焊縫的焊縫厚度和焊腳高度。
3.3.3同一斷面最大直徑和最小直徑。
3.3.4檢查內表面焊縫和近縫區有無表面裂紋,重點檢查應力集中部位,變形部位和補焊部位。
3.4內表面缺陷檢查
3.4.1罐體內表面、開孔接管等處有無介質腐蝕和沖刷磨損等。
3.4.2焊縫咬邊及其尺寸測定。
3.4.3變形及變形尺寸測定。
3.4.4檢查內表面焊縫和近縫區有無表面裂紋,重點檢查應力集中部位,變形部位和補焊部位。
4、壁厚測定
4.1選擇有代表性的部位進行壁厚測定,如液位波動部位、易腐蝕、沖蝕部位、變形部位、制造時減薄部位和表面缺陷檢查時發現的可疑部位。
4.2壁厚測定后標圖記錄,并標注最小值的相對位置尺寸。
5、無損探傷
5.1表面探傷(著色、磁粉)
對內焊縫和近縫區做表面探傷抽查,抽查比例為焊縫總長的20%,如發現裂紋,則擴大探傷比例10%,如仍有缺陷,則100%表面探傷。
5.2超聲波探傷
對焊縫進行超聲波探傷抽查,抽查比例20%,如發現缺陷,根據情況確定擴大抽查比例或100%探傷。
6、強度校核
根據檢驗情況,進行強度校核。
7、安全附件及附屬設備檢查
檢查液位計、緊急切斷閥、各截止閥、止回閥、排污閥、噴淋裝置是否正常。
8、水壓試驗
水壓試驗每兩個檢驗周期至少一次,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25倍。
9、氣密性試驗
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為最高工作壓力,無泄漏、無異常為合格。
10、抽真空
真空度650mmHG以上(即-0.084MPa)即為合格。
本細則所依據的標準和規程:
1、《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
3、《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