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儲罐)建設規模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儲罐)建設規模,按年供應能力可分為以下三類, 一、一類:20000噸以上; 二、二類:5000噸及以上?20000噸(含 200000噸), 三、三類:500及以上?5000噸。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儲罐)建設規模,應根據城市燃氣總體規劃、氣源供應和用戶需求等因素綜合確定。在大、中城市不應再獨立建設年供應能力600t以下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
新建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由下列工程設施構成: 一、生產設施包括運輸裝卸設施、罐區、灌瓶間、殘液倒空系統、液化石油氣泵房、壓縮機室、槽車裝卸臺、瓶庫、監測系統與儀表及瓶裝供應站等。二、輔助生產與配套設施,包括鋼瓶檢修廠、維修車間、供配電設施、道路、給排水設施、鍋爐房、空壓機室、通信設施等。三、生產管理與生活福利設施,包括辦公室、值班宿舍等。
新建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應充分利用當地有可能提供的協作條件,合理確定項目的內容,不搞大而全、小而全。瓶裝供應站的設置,應根據供氣范圍大小確定。鋼瓶檢修廠的設置,應根據建設規模類別設置。一、二類站應設一個與本地區液化石油氣供應規模相適應的鋼瓶檢修廠。三類站不宜獨立建設鋼瓶檢修廠。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儲罐)建設,應積極采用先進成熟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儲罐)運輸方式,應根據運距、運輸量經技術經濟比較后合理確定。運輸距離較遠時宜采用鐵路槽車、槽船或汽車槽車運輸。運輸距離較近、運輸量較大且長期供應時可采用管道運輸。為了保證不間斷供氣,以上兩種運輸方式可聯合采用,以一種為主,另一種為輔。裝卸車與灌裝方式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宜采用壓縮機或液化石油氣泵進行裝卸。灌裝宜采用液化石油氣泵,一類儲配站宜采用壓縮機和液化石油氣泵組合系統。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儲罐)儲罐設計總儲存容積,應根據建設規模、氣源情況、運輸方式和距離等因索綜合考慮確定。儲氣設備應采用鋼儲罐。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裝系統的裝備水平,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一類儲配站宜采用機械化、白動化轉盤灌裝設備。
二、二、三類儲配站宜采用半機械化、半自動化的灌裝設備。
一、二類儲配站,應設置微機監測系統,對液化石油氣的溫度、壓力、液位及儲量等參數進行巡回檢測、顯示、打印記錄及超限報警。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應設置殘液倒空和回收系統。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應設置抽真空設備. 新瓶和檢修后的氣瓶在灌裝前,真空度應達到規定的標準。